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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中港文化交流] 「斷肢流浪貓」 [複製鏈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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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2-8-22 08:12:14 |只看該作者 |倒序瀏覽

「斷肢流浪貓」      

  星島    ‧城市智庫研究員 楊雨霑‧


最近香港市民紛紛談論內地帥丐「犀利哥」,不少人喜歡他的外型衣著,更有人認為他有家不歸是「為愛流浪」。筆者不知道帥丐心裡想法,只認為流浪是失去上天的關顧。 試問有「福」之人會自願流浪嗎?  或許,帥丐之放浪不羈吸引群眾的青睞,但大家有沒想過,當自己流落街頭,風吹雨打飢腸轆轆的時候,將會如何呢?  


流浪者必有流浪的悲哀,但相對於「斷肢流浪貓」,流浪也可能是一種幸福! 至少,他們還有生存權利,不會無故被斬手斷腳,在極度無助痛苦的灰暗角落靜待死神的呼喚! 斷肢流浪貓之悲哀,是輪迴的宿命嗎? 還是因為牠們是下等生命、人類玩具呢?  最近,新界某屋村發生一宗殘酷虐貓案,一隻健康活潑之社區貓FAITH 被兇徒割掉前肢,數天後被義工發現,目前仍在救治中! 筆者不知道FAITH 將來如何,亦不知道政府看到報導後有沒「惻隱之心」,只聽聞愛心街坊和議員義憤填膺,誓捉冷血兇徒!   筆者深信,憤怒的吶喊最終會傳到30萬名寵物主人和廣大市民心坎處,令大家反思何為「地球和諧共處」,並對特區政府保障動物生存權利不力表示憤慨。  


或許有人問,特區政府不是已立例懲處虐畜人士嗎? 沒錯,特區政府是作了點工夫,而且罰則比東南亞和日本還嚴厲。但是,虐待流浪貓狗的情況依然嚴重,主因是「警方執法不勤」和「寵物主人惡意遺棄」。 就好像FAITH 的個案, 有報導指義工到某警署報案受警員冷待,被對方要求返回原區報案!  在警局「無心無力」的情況下,誰來維護公義?  


有云,在欠缺自然環境的冷漠都市下,貓狗要生存,就要成為人類的「寵物」。 所謂「苟且偷安」,大概是這樣的意思!   寵物不能與主人並存,「失寵」下場大抵有三個:  被主人轉售、殘害或老死街頭!  從某英文電視台時事節目得悉,不少寵物主人因為搬屋、心情不好、寵物老病或飼養困難,任由大小貓狗流落街頭、自生自滅!  有寵物主人甚至將初生貓兒棄在袋中,活活的弄死牠們! 「惡意遺棄」問題嚴重,特區政府竟好像視若無睹,最後讓街頭流浪貓愈來愈多、愈生愈多!


筆者認為特區政府是時候做「實事」,督促警隊關注動物權益,加強警隊內部訓練並多點與廣大市民溝通。漁護署也應該跟愛心組織加強合作,並考慮主理街頭流浪貓絕育再放回原地計劃。 當然,這涉及人力物力, 但若不正視流浪貓繁殖問題,只會衍生更多斷肢流浪貓的人間慘劇。相信政府官員是有「德」之人,斷不會視漁護署為「貓狗屠房」,鼓吹「濫殺生命」這反文明行為!  筆者建議政府多宣揚愛護動物,並鼓勵市民不要虐畜和胡亂遺棄小生命! 例如,教育局可推行反虐待動物教育計劃, 或容許中學飼養愛心校門貓狗等。最後,特區政府應考慮立例要求寵物主人必須為家貓注入晶片和個人資料。若領養家貓沒有晶片,或有晶片而未報失之「家貓」流落街頭,一經發現,寵物貓主人將接受懲處! 愛貓之人是不會輕率地帶貓「出街」,更不會遺棄虐待貓隻。 但願寵物主人和各界齊心,根治「斷肢流浪貓」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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