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Y for Hong Kong 香港需要梁振英(非官方組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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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 [複製鏈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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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主
發表於 2011-12-9 12:56:35 |只看該作者 |倒序瀏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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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發
發表於 2011-12-9 13:33:54 |只看該作者
我是傾向支持有能者當政!
當然梁振英先生是遠比唐英年先生具備個人能力.

事例1:
<決策正確>
林鄭是個有能力和負責任的決策高官,
推出的”樓宇更新大行動”本來是應付舊樓失修及安全隱憂的良策,
當年估計需要十億元.

<執行偏差>
1. 十億的臨時性政策現在被迫加碼到三十五億元;
2. 本來市建和房協應該負責履行,但現在成為政黨政客入屋入戶宣傳的渠道;
3. 本來針對舊樓失修的居民安全隱憂,但現在成為主要是外牆油漆的化妝工程;
4. 本來連市建局都不接受的低水平外牆塗料,但現在被大量使用在該政策上,且價格高昂;
5. 本來公帑資助是說明內容和規限,但現在亂七八糟,只要肯參與,無論做甚麼,就能夠取得資助;
6. 本來作為”強制驗樓"的懷柔過渡政策,並希望減輕小業主將來的負擔,但現在錢花了,但安全隱憂依舊!


事例2:
<決策正確>
打擊僭建

<執行偏差>
1. 有個知名度非常高的政客,在2009年被發現將車房僭建成住宅;
2. 報章報導,政客以政黨和領袖發公開信發難;
3. 公開信內容存在不正確和誤導,但有關部門置之不理;
4. 負責的部門以沒有收到投訴為由拒絕處理;
5. 當正式書面投訴展開,該部門以涉及政治為由,將案件抽到包括發展局局長林鄭面前處理;
6. 部門承認存在僭建和更改用途,但獨特地以”不涉結構/沒有危險”豁免了事;
7. 如果對該條例用相同演繹方式,香港就再沒有僭建問題,因為全港包括新界丁屋的99%僭建都”不涉結構/沒有危險”,按理一樣可以豁免了事!


想問問梁振英先生對上述決策正確但執行偏差的典型情況,可有解決之道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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